田径场地、足球场地使用管理规定
作者: 王薇薇 | 发布时间: 2018/2/27 13:21:00 | 1115次浏览
为了保证体育教学、训练比赛正常进行,维护保养好田径场地、器材,延长使用寿命,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,特制定田径场使用管理办法。
一、不准在跑道上使用投掷器材等不适宜的活动。
二、未经允许任何车辆、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田径场地。
三、不得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易碎物品进入。
四、不准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丢杂物,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。
五、田径场跑道所使用的跑鞋钉长度不得超过 25mm ,保持跑道上平坦整洁。
六、使用跑道时,为确保安全,一律按逆时针方向运动。
七、如需要使用田径场、足球场,应提前向体育组提交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使用。
八、未经许可,禁止在田径场上举办各种活动。
九、大家要爱护公物,维护体育设施,禁止翻越门窗、栏杆,禁止向场内投掷物品。
南京市古雄小学足球俱乐部
训练器材管理制度
一、计划审批
由各教练组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提出所需器材设备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要求,由分管校长批准。
二、采购
一般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,保证质量,并严格执行购置计划。
三、报销入库
由采购人及验收人经过严格验收器材设备的品种、数量、附件、型号和质量,完全符合要求方能入库,发票签字后由校长批准报销。
四、帐务
建立固定资产分帐:包括采购的时间、名称、价格、型号、数量价格等。
五、借用手续
1、凭教练员填写的《体育器材领用单》,借出器材。
2、除教学训练需要以外,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运动器材和设备。
3、教学课,训练课所借出的器材,必须在结束后立即交换还,并注销借条。
六、报损赔偿
1、报损经训练科同保管员检查帐目后方可报损。如可折假处理的器材、服装等,折价价格由学校研究决定,所得费用交学校会计室
2、凡教学课、训练课或比赛测验、丢失器材必须按如下规定赔偿:凡丢失后以查明丢失者,由其本人负责照价赔偿。
查不出丢失者,由其任课教练员或教师负责赔偿1/3,学生赔偿2/3。
个人借用器材,遗失一律由本人负责照价赔偿。
查时确认是保管人员工作失职所丢失或损坏的器材,由保管人员本人负责赔偿。
其他
贵重器材(1000元以上的)原则上有专人按规定使用,并要定期保养。
每学期结束时,进行一次盘点。

